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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市民投訴該車輛侵占人行道(三亞新聞網記者劉麗萍攝)
  
  該輛“園林綠化”車停放小區附近人行道2年之久(三亞新聞網記者 劉麗萍攝)
  南海網三亞7月15日消息(三亞新聞網記者 劉麗萍)昨日,南海網報道了《市民稱三亞“綠化車”成擺設 停人行道2年無人管》,引起網友關註。7月15日,該車已不見了蹤影,據附近小區的物業反映,是車主將其開走的。據悉,該輛綠化車是登記在個人名下,並非單位用車。鑒於占道行為,三亞市執法部門作出了100元違停罰款的要求,但這百元罰款卻引起了市民了質疑,“違停了兩年,怎麼才罰款100元?”
  15日,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河東支隊機動中隊相關負責人介紹,昨天下午,已派執法隊員前往現場進行了核實調查,並對該車貼了違停罰單,並聯合交警部門通知車主趕往現場將車輛開走,但該車輛是屬於機動作業車輛還是屬於個人用車,該負責人表示並不清楚。
  該負責人還表示,因執法隊員是機動巡邏,並非定崗巡邏,故對該輛車印象並不深,但執法隊員遇到車輛存在違停情況時,會對車輛貼上違停處罰單,14日下午,執法隊員在該路段調查時,一併對其它違停車輛貼了處罰單。
  “根據相關交通法規,該車將面臨100元的罰款,但是否在該處人行道停放近2年,已無從考證,我們是第一次接到市民對該占道車輛的投訴,之前並未接到過類似投訴。”該負責人表示,該輛車屬於專項作業車輛,執法部門只能按違停對該車輛進行相應處罰,至於該車是否存在非法改裝行為,則屬於交警部門管理。
  隨後,記者從三亞市交警支隊獲悉,該輛車是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園林綠化車,並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,但該車原屬於廣州某環衛單位的公用車輛,後過戶給個人名下,在現車主之前,該車已過戶了一次,目前該車屬於非營運性質車輛。
  該車到底是何用途?為何長久停在人行道上?採訪過程中,記者曾試圖聯繫該車車主陳某,但一直無果。
 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,如該車輛確在人行道違停近2年時間,按每日100元的處罰款,車主至少要面臨數萬元的罰款。對此,附近小區的市民聽到這個結果,也提出相關質疑,“違停2年,怎麼才處罰100元,但是車子開走了不影響小區居民,大家也就不再追究了。”  (原標題:三亞占道綠化車被開走 執法部門罰款100元遭質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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