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4月11日電 據澳洲新快網報道,近年來,隨著來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留學的中國學生人數不斷增多,利用課餘時間勤工儉學的需求也不斷增加。同時,由於違反簽證規定、沒有簽訂合同、不註意安全等原因造成留學生權益受損的案件數量隨之上升。
  根據澳有關規定,2008年4月26日之後獲得澳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同時也自動取得在澳兼職工作許可。但留學生在澳有許多限制,總領館提醒在新州的中國留學生註意以學業為主,合法打工、安全第一:
  1、只有在抵澳開始就讀留學課程後,才能開始打工;
  2、上課期間每兩周的打工時間不能超過40小時。
  3、在澳期間應遵守澳稅收制度,須向澳稅務局申請個人稅號(TFN),並申報個人所得稅。
  4、年滿18歲的留學生在澳月薪達到450澳元,雇主應按法律規定定期向你的養老金賬戶里繳存養老金(2013年7月1日後最低繳存比例為正常工資的9.25%)。
  5、打工前應瞭解工作內容,接受必要的職業和安全培訓,購買相應的工傷保險,確保工作環境和設備安全。
  6、與雇主簽訂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。合同內容應包括工資、工作時間、稅金、養老金、保險、安全保障等。
  7、有關在新州工作的權利和義務、稅務、養老金、勞資糾紛投訴、工傷索賠的有關規定,可聯繫以下機構獲得更多信息。  (原標題:駐悉尼總領館提醒中國留學生合法安全打工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l24hllxf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